证券代码:605577 证券简称:龙版传媒 公告编号:2023-026
(资料图)
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
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
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
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重要内容提示: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
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、第三届监
事会第十一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
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》,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
金 47,777,463.15 元向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新华印务集团有
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“印刷设备升级改造”募投项目。增
资后,公司对子公司黑龙江省新华印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
比例仍为 100%。
一、募集资金基本情况
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《关于核准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
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》
(证监许可〔2021〕2384
号),公司获准发行人民币普通股(A 股)不超过 4444.4445
万股新股。扣除发行费用后,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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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审验,出具了《验资报告》(中兴财
光华审验字(2021)第 213003 号)
。
二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
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,促进募集资金投资
项目顺利实施,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,根据《上市公
司监管指引第 2 号—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
求》
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——规
范运作》的相关规定,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(A
股)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:
募集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(元)
精品出版建设项目 24,796,047.59
龙版传媒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49,749,096.61
新华书店门店经营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40,107,890.41
印刷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47,777,463.15
出版大厦建设项目 66,376,025.49
合计 228,806,523.25
注: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和 2023 年 5 月 16 日分别
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,审议通过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
投资项目的议案》,将“智慧教育云平台升级改造项目”变
更为“龙版传媒综合服务平台项目”,详见公司在法定信息
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。
三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
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,为保证募集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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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,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47,777,463.15 元
向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新华印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
实施“印刷设备升级改造”募投项目。增资后,公司对子公
司黑龙江省新华印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仍为 100%。
(一)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
法人独资)
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准);印刷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
术咨询、技术服务;电脑图文设计,工艺礼品设计,产品包
装设计;设计、制作、发布各类广告;自有房屋租赁;机械
设备租赁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
开展经营活动)
总资产:307,586,787.30 元
负债总额:60,973,232.52 元
净资产:246,613,554.78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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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业收入:234,920,761.22 元
营业利润:8,699,553.62 元
净利润:8,829,816.06 元
总资产:336,050,450.75 元
负债总额:87,880,000.26 元
净资产:248,170,450.49 元
营业收入:227,268,022.23 元
营业利润:4,925,385.34 元
净利润:2,412,442.64 元
四、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
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
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
的实际需求,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,符合募集资
金使用安排,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
的情况。增资后,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仍为 100%。
五、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
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,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
用账户,拟由黑龙江省新华印务集团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
存储专用账户,并严格按照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—上
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
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——规范运作》等有关规定签
署监管协议。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,严格按照相
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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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独立董事意见
独立董事认为,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
资,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,有助于
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发展,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。
上述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
—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》《上海证券交
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——规范运作》等法律、
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不存在改变募集
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。综上,公司独立董事同意
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。
七、监事会意见
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
会议审议通过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
募投项目的议案》并发表意见如下: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
向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,有利于推进募集资
金项目实施进程,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,不存在
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,不会对公司
产生不利影响。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《上市公司监管指
引第 2 号——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》、
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——规范运
作》等相关规定,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
用于募投项目。
八、保荐机构意见
公司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《关于黑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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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
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》。保荐机构认为:龙版传媒本
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,已经公
司董事会、监事会审议通过,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
的同意意见。符合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》《上
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
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——
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》《上海证券交易
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——规范运作》
等相关法律、
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,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
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,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
正常进行,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
情形。综上所述,中天国富证券对本次龙版传媒使用募集资
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。
九、其他事项
因本次增资事项未达到《公司章程》
《董事会议事规则》
及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》等规定的股东大会审议标准,本议
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,也不
构成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》规定的重大资产重
组。
特此公告。
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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