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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大公报报导,终审法院日前裁定,制作有关元朗“7.21事件”专辑过程中查册被控“虚假陈述”的前港台《铿锵集》编导蔡玉玲上诉得直,撤销控罪。行政长官李家超昨日对此表示,特区政府会研究判词,改进车牌查册程序和指引。他指出,这次裁决反映香港司法制度的公平公正,以及对法治精神的重视及尊重。
香港新闻业界希望有关部门拟定清晰“查册”指引,便利业界工作。
2020年,香港电台节目《铿锵集》编导蔡玉玲透过特区政府运输署网上系统“查册”,调查“7.21事件”涉事车辆车牌,她因查阅车主资料时涉嫌作虚假陈述被捕,被控两项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,裁判官裁定她两项罪名成立,罚款6000港元。惟蔡玉玲不服定罪上诉,被高等法院驳回后,再上诉至终审法院。
蔡玉玲要求终院厘清的法律观点是:运输署署长是否有权基于申请人并非与“交通及运输的事宜有关”,而拒绝向申请人发出车辆登记细节证明书;若署方有权拒绝,那该如何诠释“有关交通及运输的事宜”,是否包括申请人针对或涉及车辆在道路上的使用而作出的新闻调查。
终审法院5日颁下书面裁决,裁定蔡玉玲上诉得直,撤销其定罪及刑罚。判词指,政府的查册申请表格用字不清晰,或令蔡玉玲诚实地误信新闻工作符合“其他有关交通及运输事项”用途。又指出,蔡玉玲所选的“其他有关交通及运输的事宜”必须理解为涵盖任何其他与交通或运输有关事务,没理由排除真诚的新闻调查在外,故其申请查册的陈述不是虚假。
确保基本法在港有效履行实践
李家超昨日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时表示,香港是法治社会,特区政府会按法律行事,就终审法院裁决,联同运输署、运输及物流局会、律政司详细研究判词,改进车牌查册程序和指引,以符合裁决要求。而其他部门的类似查册安排,特区政府会按同样精神处理。
李家超指出,这次裁决反映香港的公正司法制度和法治精神,确保基本法在香港有效履行实践。同时,裁决亦显示司法制度公平公正,以及香港对法治精神尊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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